[射洪县人民政府关于恢复射洪县人民市场部分经营活动的通告 射府通〔2017〕5号]
根据H7N9流感防控工作发展态势,接上级通知,经研究决定,恢复射洪县人民市场部分经营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。
一、从2017年2月14日00:00起,停止执行《射洪县人民政府关于暂时关闭射洪县人民市场经营区域的通告》(射府通〔2017〕4号),人民市场管理范围内除活禽交易、宰杀以外的其它经营活动恢复正常。
二、继续执行《射洪县人民政府关于暂时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和活禽宰杀场所的通告》(射府通〔2017〕3号),人民市场内的活禽交易行为和宰杀场所的恢复与全县其它市场同步。
三、人民市场的业主和各经营主体要加强公共卫生工作,强化环境治理,维护良好的卫生秩序。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,继续做好消毒、监管等工作。
射洪县人民政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