铁马爱心团队交流QQ群:34263649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> 民生.时政 >> 沸点新闻 >> 内容

回去晚了 1元开门费该不该给?

时间:2015/5/12 8:27:22 点击:

回去晚了 1元开门费该不该给?

  回去晚了 1元开门费该不该给?

  或许这是永远扯不清的话题

  5月6日,本报社区版以《小区物业要收1元包裹暂存费》为题,报道了市城区不少小区因业主快递包裹太多,成物管工作“大头”,一些小区物业代收包裹收费的新闻事实。此报道引起许多读者关注,同时,有市民打进本报热线质疑,市城区大部分老旧小区有个不成文的规定,过了凌晨零点回家,进出小区大门需交1元钱开门费,这合理吗?

  市民质疑

  半夜出入小区 门卫收1元开门费

  周静,女,36岁,从事销售工作,居住在荣兴街荣兴名都已经有10余年。由于她经常加班或者应酬,时常回家较晚,或因有时出差出发时间太早,进出小区时,门卫都要收取1元开门费。

  周静说,物业费是缴了的,当自己拖着疲惫身体进入小区大门时,听到的不是“你好”之类的问候语,而是“拿1块钱开门”,内心特别不舒服。她称,虽然1元钱不算多,但回自己家还要被强收1元开门费,确实让人想不通。

  记者调查

  深夜进出即收费

  有人反对有人不在意

  在荣兴名都小区,小区大门在零时准时关闭,直到第二天早上6点开门。

  记者进入小区时,没有保安上前盘问。小区住户李先生称,自己在该小区已住4年,对于进出小区保安收开门费一事,他认为有些不理解。因为自己在外经营一家文具店,时常早出晚归,每月花费在进出小区的钱都超过20元。

  而另有住户称,他对小区保安收取1元钱开门费并不在意,“说实话他们也辛苦,大门不关吧,害怕遭贼,只得起来给住户开门。半夜起来开门,尤其是大冬天的,大家都躺在温暖被窝里的时候,人家起来给你开门,1元钱并不多。”

  零时过后即收费

  收钱开门算是老规矩

  市民罗女士称,自己所居住的小区是三清街附近建设银行宿舍,她讲述了自己深夜回家的经历:门卫给她开了铁门,刚跨进铁门,门卫说要收1元钱,“我姑妈说一直以来都是这个规矩,不管是谁,过了晚上12点,进出都要收1块钱。这个规矩也差不多有十年之久了吧。”

  而像这样类似的小区,记者了解到,还有介福西路邮政局宿舍小区、城北北福苑等一些没有物业只有门卫的老旧小区。

  走访众多存在收取开门费的老旧小区,当记者询问为什么要收费时,这些小区的门卫说:“12点过后属义务开门,这些年来已经形成了这个规矩。”

  当记者询问这个规矩定多久了时,部分小区门卫说,差不多小区住户入住后就有这个规矩了,但是住户不给也无所谓,门卫也并没在意。

  夫妻做门卫收入1000多元

  虽认为收费不妥但收入太低

  城北北福苑小区、飞虹街等一些老旧小区门卫告诉记者,小区聘请了他们看守大门,有时住户半夜回家,看到门卫深夜开门比较辛苦,就自愿掏出1元钱给门卫作为辛苦费,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不成文的规矩。

  “从来没有睡好过一个晚上,我们也就是收点辛苦费,来之不易。有住户不给,我们也没计较。”记者采访了解到,这些老旧小区一般都没有物管公司,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。这些门卫均是由业主代表自发请来的,工资也比较低,一般也就1000多元,他们的工作除了开关门外,还得负责小区保洁。对于半夜开门收费问题,尽管有的门卫也觉得收这1元钱有些不妥,但做这份工作工资待遇确实不高,再加上小区租赁户很多,半夜回家进进出出,不给开门也不妥,把门敞开又存在安全隐患。

  市民建议

  要么规范收费 要么业主配大门钥匙

  家住和平西路城市广场的市民王林认为,住户在缴纳了物管费后,门卫又收取晚归“开门费”,属于违规收费。按照相关规定,当事人必须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收费项目许可证,然后再到物价部门办理价格标准批准,才能进行收费。

  另外,如果门卫与业主或住户之间在签订合同时就已说明小区关门时间,业主或住户就应当做到行为和制度相统一。从情理上说,因为晚归给门卫增加的工作量,业主或住户应当给门卫一个歉意的表示,但是门卫无权以业主或住户不支付开门费为由不给开门。

  他认为,老小区出现收取“开门费”现象,主要是小区制定的门卫制度并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讨论;而在新建小区,由于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相对较高,能做到保安24小时值班,不应出现收取开门费的现象。

  如何规避问题?他认为要么规范收费,要么想办法业主配备钥匙自行开门进出。他建议,门卫应与业主之间建立一种协议,对服务的收费内容界定清楚,可以根据小区关门时间收取业主或住户一定的服务费,从而使收费变得合理、合法。或者业主和门卫商议给每家住户配钥匙,业主自行开门进出,但业主开门后必须锁好门,这样才能保障众多住户的财产安全。

  律师说法

  门卫半夜开门收费 规矩虽老无法律依据

  四川诸葛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强表示,收取开门费从法律上说是不合理的。门卫作为物管人员,有义务对安保等工作尽责,其中也包括小区进出问题。虽然部分老小区、宿舍楼院有习惯半夜进出收费,但那只能算是人际关系,并无法律依据。如果要收费,也需通过物价局定价,理应尽快制止。

  另外,业主可请求社区居委会组织,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。对于半夜开门收费问题,将通过合法程序,由小区居民投票表决,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。在解决门卫工资待遇低问题上,也由社区居委会出面协调,与业主委员会商议决定。同时,众业主也可商议为小区安装一套电子门,合理避免保安深夜开门收费等问题。




(铁马爱心行动网温馨提示:本文如有侵权,请及时通知网站管理员,给你带来不便敬请谅解。)
作者:不详 来源:网络
  • 射洪之窗网 铁马团队旗下新闻网(news.tmaxw.cn) ©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.
  • 建议使用IE10.0及以上浏览器,1024*768以上分辨率 客户服务邮箱:mouse_fu@msn.com
    常年法律顾问:四川省今辰律师事务所律师 谢卫东
    蜀ICP备09014603号